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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3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被责令整改

发布日期:2019-08-22  来源:中国消费网   浏览次数:1066

中国食品网讯

  8月19日,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通报基围虾等3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责令厦门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翔安购物广场等3家涉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排查原因,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整改。

  厦门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翔安购物广场于今年7月25日购进5公斤基围虾。经抽检,该批次基围虾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8月14日,厦门市翔安区新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按要求对该广场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当天,该购物广场启动召回,向新店市场监管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计划。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疑似运输过程混入。针对上述情况,厦门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翔安购物广场积极进行整改,将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并审慎选择供货商。

  厦门市同安区尚珠蛋品店销售的鸭蛋(产品批号:20190601)经抽检,氟苯尼考项目不合格。今年7月24日,同安区大同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按要求对该蛋品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该店已按规定暂停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并发布召回公告。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养殖环节造成。安区尚珠蛋品店表示,针对上述情况,该店将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找有资质的供货商进货。

  厦门市同安区龙仔仔豆制品加工厂于今年6月13日生产了50公斤豆干,经抽验,该批次豆干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不合格。7月18日,同安区大同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按要求对该加工厂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不可添加食品添加剂。针对上述情况,该加工厂表示将积极进行整改,严格执行生产工艺,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食品添加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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