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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4期)

发布日期:2023-06-04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15

中国食品网讯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6类食品101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998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见附件),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食品添加剂限量使用等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中山市石岐区段建波蔬菜档销售的白豆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佛山市南海区江方誉开刀鱼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东莞市合隆优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角,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东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东城星河城店销售的泥鳅,孔雀石绿和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广州市黄埔区润家生鲜超市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中山市东区黄少泽水产档销售的膏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惠州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君尚店销售的荔浦芋头(散称),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环球家电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冠宇食品厂生产的甜酸什锦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阳春市好邻居超级商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阳春市松柏镇良友凉果厂生产的甜酸脆山楂,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及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惠州三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列夫合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伴侣梅(李子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新兴县新城镇宇达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新兴县雄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情人梅,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浈江区辉明商店销售的标称潮安区庵埠镇梅生食品厂生产的柠檬话梅,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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