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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28期)

发布日期:2023-11-20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65

中国食品网讯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19类产品21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1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保亭三道秋梅蔬菜摊销售的葱,检验项目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
 
  (二)琼中长征李珠菜摊销售的葱,检验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
 
  (三)五指山市兴合市场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四季豆,检验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保亭保城仁翠豆腐摊生产销售的豆腐泡,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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