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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一批“你点我检”食品安全抽检情况公布,这8批次不合格食品要当心

发布日期:2024-03-29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20

中国食品网讯

3月29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第一批“你点我检”食品安全抽检情况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8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其他指标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农贸市场吴磊销售的猪肉,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九久生活超市销售的小青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涪陵区杉馨二亿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巫山县沃尔汇肖肖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黄辣丁,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磺胺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抑菌药,具有抗菌谱广、性质稳定、便于贮存、吸收迅速等优点,用于动物疫病治疗。长期大量食用磺胺类(总量)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不利健康,引起过敏反应和耐药性菌株的产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磺胺类(总量)在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辣椒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或不适等症状。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巴南区众品鑫包子店销售的手工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北区梅强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平乡县天思宇食品厂生产的精制糖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厨易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剁椒酱(辣椒酱),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糖精钠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糖精钠对人体无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发酵面制品中不得使用糖精钠(以糖精计)。发酵面制品中检出糖精钠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店为改善产品口感而超范围使用。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腌渍的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1g/kg。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长期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为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桃花源街道铜鼓乡铜鼓村杨胜禄销售的苦荞酒,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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