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4-26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1404
中国食品网讯: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TFI-01658-2024)涉及我市蓟州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鑫顺斋食品厂经营的油盐烧饼(糕点)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4月12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对天津市鑫顺斋食品厂生产的油盐烧饼(糕点)产品(规格:计量销售;生产日期:2024年4月8日)进行抽检。2024年4月19日出具了《检验报告》(No:TFI-01658-2024),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沙门氏菌项目不符合GB 3160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4月23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向天津市鑫顺斋食品厂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上述相同批次的油盐烧饼(糕点)产品。经查,不合格批次油盐烧饼(糕点)产品共39箱,截至执法人员送达报告当天,已无库存。当事人已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对售出的不合格油盐烧饼(糕点)产品进行召回。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或88908890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24年4月24日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