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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食品安全关 严防节日期间食物中毒

发布日期:2013-02-02  来源:嘉兴日报   浏览次数:4798

导读:嘉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3第1号食品安全预警,提醒有关餐饮服务单位及广大市民,特别是社会餐饮、企事业单位食堂等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把食品安全关,严防春节节日期间食物中毒发生。

中国食品网讯

  春节临近,朋友聚会、婚庆宴席、出入旅游及年夜饭消费进入高峰。如果在餐饮食品采购、贮存、制作、供应过程中操作不当,很容易引起食物中毒发生。为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3第1号食品安全预警,提醒有关餐饮服务单位及广大市民,特别是社会餐饮、企事业单位食堂等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把食品安全关,严防春节节日期间食物中毒发生。

  在原料采购环节,餐饮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制度,索取并保存食品进货票据。不采购劣质食用油、人造鸡蛋、合成鱼翅、伪劣乳制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采购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等“三无”食品。不采购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动物及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不合格品的肉类及其制品。不采购过期、变质食品。不采购发芽的土豆、野生蘑菇、河豚、织纹螺等有毒动植物。

  在食品贮存方面,贮存食物一定要做到生熟分开,冰箱等冷藏设备保持清洁,并保证冰箱的冷藏效果。控制在2小时内供应并食用加工好的食品。合理控制食品烹调数量,做到不剩或少剩食品,若有多余需要贮存的不得超过4小时,在再次食用前彻底加热。

  食品进入到加工环节,要保持加工场所、操作工用具等清洁,以避免在加工过程中,环境、工用具等对食品的交叉污染。未经清洗等处理的食品原料(如鸡蛋)不进入粗加工以后的加工场所。食物烹调加工要烧熟煮透。不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尽量不用或慎用一些容易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特别是四季豆、新鲜黄花菜、豆浆等,若用一定要烧熟煮透。

  餐具的清洗、消毒和从业人员的健康也要严格把关,比如碗、碟、筷等公用餐具要清洗干净、有效消毒后使用,不使用回收或重复使用一次性碗筷,而应使用一次性卫生筷,并尽量选用A、B类连体型的。从业人员如果发现有腹泻、手部外伤等情况,应暂时调离食品操作岗位,不“带病”坚持上岗。

  此外,100人以上集体聚餐,供应的菜肴按要求留样100克48小时。一旦发现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相关单位和消费者召回。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积极组织救治并立即报告,同时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因临时择地加工,场所很难达到卫生要求,建议不要加工冷菜,禁用感官异常的食物,加工、贮存食物更要防止生熟交叉污染,隔餐和隔夜的熟食品必须彻底再加热后食用,承办宴席的农村厨师要持证健康上岗,掌握必要的食品卫生知识。举办50人以上农村家庭聚餐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并在指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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