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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饮料、酒类、调味品等5类食品检出不合格

发布日期:2017-06-23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2642

近期,广东省食药监局公布的第19期抽检公告显示,调味品、饮料、酒类、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5类食品均检出存在不合格的情况,共计6批次。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网讯:近期,广东省食药监局公布的第19期抽检公告显示,调味品、饮料、酒类、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5类食品均检出存在不合格的情况,共计6批次。

  据不合格名单显示,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调味品2批次;饮料1批次;酒类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

  其中,标示梅江区佳然食品加工厂2017年3月8日生产、规格为380克/瓶的蒜蓉辣椒酱和2017年3月8日生产、规格为380克/瓶的辣椒酱分别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0.457g/kg、0.522g/kg。

  糖精钠应用于食品工业及糖尿病患者作甜化饮食,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昧剂,但也是最引起争议的合成甜味剂。糖精钠的甜度比蔗糖甜300-500倍,在生物体内不被分解,由肾排出体外。但其毒性不强,起争议主要在其致癌性。《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糖精钠在复合调味料中不能超过0.15g/kg。

  标示为广东尚阳谷食品饮料有限公司2017年4月1日生产、规格为365ml/瓶的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则检出溴酸盐0.014mg/L。

  溴酸盐是在各个饮用水行业厂家大量使用臭氧进行杀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的一种毒副产物。由于国家的饮用水标准对菌落总数要求非常严格,因此,用臭氧消毒公共饮用水所产生的无机消毒副产物溴酸盐,是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定为2B级的潜在致癌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溴酸盐在包装饮用水中最大允许限为0.01mg/L。产品中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控制不严、或者饮用水消毒过程中,臭氧添加量及添加方式不当造成。

  另外,大型商超华润万家生活超市也被通报,由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东晓南店销售的2017年3月23日购进、规格为散装的西芹,毒死蜱检出值为0.10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5mg/kg)高出1.0倍。

  据悉,毒死蜱是中等毒性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在环境中主要有毒代谢产物为3,5,6-三氯吡啶-2-酚,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

  其他2批次食品为:阳山县即送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高明区永庆大米酒厂2017年1月15日生产、规格为10%vol;600ml/瓶的廣东大米酒,酒精度检出值为2.9%vol,未达到标准规定(10.0±1.0%vol);东莞市中堂弘援食品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龙湖区外砂成建副食品厂2017年2月25日生产、规格为250克/袋的潮汕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26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g/kg)高出11.6倍。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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