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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这5批次食品不合格被通报,山泉水检出亚硝酸盐

发布日期:2017-09-05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2051

近日,云南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5批次食品不合格,包括2批次饮料,2批次水果制品,1批肉制品不合格。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网讯:近日,云南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5批次食品不合格,包括2批次饮料,2批次水果制品,1批肉制品不合格。

  2批次饮料上黑榜,龙王泉饮用山泉水亚硝酸盐超标

  不合格名单显示,2批次饮料上黑榜,其中红河州个旧市龙王泉水厂生产的龙王泉饮用山泉水(18.9L/桶),检出亚硝酸盐值超标。

  据了解,《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对包装饮用水产品中的亚硝酸盐残留量限量规定≤0.005 mg/L。如果短时间内经口摄入(误食或超量摄入)较大量的亚硝酸盐,则容易引起急性中毒。

  还有云南义和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义和牌果汁饮料(2.5L/瓶),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值为0.9g/kg,标准规定值为≤0.5g/kg,不合格。

  新得天牌小番茄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抽检中还发现2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分别为:石屏润龙果蔬有限公司生产的玫瑰花果酱(1.2kg/瓶),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为1.3,标准规定值为≤1,不合格;永仁新得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得天牌小番茄(圣女果,500克/袋),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值为2.52g/k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凉果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35g/kg。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红河州个旧市沙甸人人乐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召牌手撕牛肉(90克/袋),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0.035 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合格。

  云南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要求产品生产所在地红河州、楚雄州、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和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下架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及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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