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食药监局消息,福建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信息涉及10大类食品,包括饮料、蜂产品、罐头、调味品、肉制品、糖果制品、饼干、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和速冻食品,共抽检129批次,不合格3批次。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网讯:据福建省食药监局消息,福建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信息涉及10大类食品,包括饮料、蜂产品、罐头、调味品、肉制品、糖果制品、饼干、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和速冻食品,共抽检129批次,不合格3批次。
公告显示,这3批次不合格食品均为速冻食品,其中2批次检出防腐剂山梨酸及其钾盐不合格,1批次检出过氧化值超标。
防腐剂不合格产品为:福建东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1月09日生产的海蛎饼、厦门永圆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0月17日生产的墨鱼滑。
山梨酸即2,4-己二烯酸,为酸性防腐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速冻食品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另外,还有厦门市源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17年04月11日生产的飞鱼卵香肠,过氧化值超标。据了解,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福建省食药监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相关报道;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29期) 作者: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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