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输发0601第2号通知,更新对我国明胶产品的控制措施,同时废止食安输发0511第9号通知。
2012年6月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输发0601第2号通知,更新对我国明胶产品的控制措施,同时废止食安输发0511第9号通知。暂停明胶生产企业仍为河北省学洋明胶蛋白厂和河南省焦作金箭实业总公司;胶囊生产企业和药品企业产品以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不合格名单为准。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临近春节,特别的想家,想家的时候思绪就不容易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