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代言广告合作期满,本人照片和名字仍被使用。演员潘长江将酒厂等5家被告诉至海淀法院,并索赔160万元。前天,海淀法院开庭审理该案,5被告均表示未侵权。该案未当庭宣判。
中国食品网讯 据京华时报(记者张淑玲)消息,代言广告合作期满,本人照片和名字仍被使用。演员潘长江将酒厂等5家被告诉至海淀法院,并索赔160万元。前天,海淀法院开庭审理该案,5被告均表示未侵权。该案未当庭宣判。
前天下午,潘长江本人未出庭。被告席坐着安徽省佰年诚君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年公司)等5家被告。
原告称,2010年,潘长江与佰年公司签订了代言合同,期满后,该合同没续签,佰年公司却一直使用自己的照片,而且酒名还采用自己名字的谐音“盼长江”。其他4家公司进行招商和销售,均侵害了潘长江的肖像权,故诉5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在全国性报刊致歉,并连带赔偿160万元。
庭上,佰年公司的律师认为,公司继续使用潘长江的肖像,只是违约,需支付超期使用费即可,而不能说是侵犯肖像权。其他4家公司也辩称自己并未侵权。
庭上,原被告双方互相举证质证。但鉴于原告需要核实一些新证据,该案暂时休庭,没有当庭宣判。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临近春节,特别的想家,想家的时候思绪就不容易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