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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销售“三证合一”

发布日期:2015-12-23  来源:每日新报   浏览次数:2822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网讯 据每日新报消息【记者 郭晓莹】,日前,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销售“三证合一”打破分段监管、分品种监管的旧格局,对多种业态混合经营实行有效监管。 本市《食品经营许可证》启用后,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保健食品销售《食品卫生许可证》停止发放。食品经营者已经取得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其间若需要变更许可事项、到期延续或自愿申请换证,可向行政审批窗口或市场监管所申请核发新证。食品经营者持有两个及以上许可证的,若其中一个许可证需要变更或延续,应将已取得的许可证统一交回,换发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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