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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药监局:全面实施食品经营许可“两证合一”

发布日期:2017-02-08  来源:重庆日报   浏览次数:2762

新的一年,市食药监局将全面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制定实施细则,切实转变工作方法和作风,加强对餐饮服务场所的事中、事后监管,为百姓办好实事。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网讯新的一年,市食药监局将全面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制定实施细则,切实转变工作方法和作风,加强对餐饮服务场所的事中、事后监管,为百姓办好实事。

  食品流通许可证 餐饮服务许可证“两证合一”

  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工作部署,我市食药监局根据相关规章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发了《重庆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等食品经营许可的配套制度,从2016年6月3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制度,将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两证合一”,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

  “‘两证合一’不但解决了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两个环节界限划分不清的问题,也解决了同一食品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地址需要办理多张许可证的繁琐问题,为全市上万家餐饮企业松了绑、减了负。”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在新的食品经营许可制度中,我市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的要求,结合重庆实际,细化完善经营者业态、类别和经营项目,科学实施食品经营分类许可和风险分类管理;分出实体店销售者(含现场制售)、无实体店销售者、大中型餐饮单位和食堂、小微型餐饮单位和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5类情况进行许可申请和审查,制定了5类情况的现场核查表,明确了每类核查的内容、项目和判定标准、以及审核发证标准,建立起我市食品经营分类许可的标准体系。

  同时,为了方便申请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我市还确定了市、区县、镇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机构的许可工作职责和权限,规定市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区县分局负责本地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区县分局可结合实际委托镇街食品药品监管所开展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现场核查、制证发证等相关工作。

  截至去年底,全市共受理食品经营许可各类申请45465份,其中新办食品经营许可申请43706份、换证申请1395份、变更申请232份、注销132份;已核准新办32292份,变更179份、换证1033份、注销101份。

  四类餐饮服务场所“两证合一”

  与此同时,我市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积极开展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两证合一”。去年4月,市食药监局会同市卫计委下发了《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两证整合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区县取消四类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中有关食品安全的许可内容整合进食药监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药监部门统一许可。

  “以前我们既需要申领卫生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又需要领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要分别向两个部门重复提交材料,还要接受两个部门各自组织的检查验收和培训。”在渝北区开饭馆的刘某说,“两证整合后,我们节约了大量的时间、人力投入,因申办更换证件导致的延迟开业、培训监测等费用也将节省不少。”

  办证复杂、流程烦冗,曾经是困扰餐饮企业的一大苦恼。如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落实对餐饮企业的监管责任,加强对餐饮服务场所的监管, 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切实保障全市食品安全。

  截至去年6月底,全市办理了卫生许可证的7134户四类公共场所经营者已全部注销了卫生许可证,对其中5421户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已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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