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食品网 » 食品资讯 » 热点新闻

正文

双汇VS金锣,是抄袭还是借鉴?看中国各品牌相似史

发布日期:2017-08-21  来源:中国食品网   浏览次数:2908

在食品饮料行业,因包装版权而闹上法庭的事屡见不鲜。8月16日,王老吉与加多宝针对“红罐”使用权打了一场旷日持久战,伴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双方共同使用包装的终审判决后,这场耗时5年的“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终画上了句号。

中国食品网讯

在食品饮料行业,因包装版权而闹上法庭的事屡见不鲜。8月16日,王老吉与加多宝针对“红罐”使用权打了一场旷日持久战,伴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双方共同使用包装的终审判决后,这场耗时5年的“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终画上了句号。

1

然而,在当下,仍有许多企业在为包装的事争的不可开交。其中,国内两大火腿肠巨头双汇和金锣就因包装问题闹上法庭。

今年5月,河南双汇把大庆金锣告上到法庭,称金锣的“新马克王”和“波罗米亚”两款火腿肠在包装和装潢上涉嫌仿冒自己的产品,要求金锣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7月26日,哈尔滨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双汇方面表示,2016年就发现金锣的两款产品与自己的产品包装类似,涉嫌仿冒,导致消费者将双汇的“马克波罗”火腿肠与金锣新出品的“新马克王”火腿肠和“波罗米亚”火腿肠看错搞混,要求金锣停止侵权并索赔经济损失。

大庆金锣文瑞食品有限公司则称,该公司是临沂新程金锣制品集团的下级单位,经授权后对金锣商标及字号有使用权。即使被控商品在名称、包装、装潢上与双汇产品相似相仿,也不构成侵权。理由是两家公司的火腿肠虽然是同类商品,但市场上区分明显,没有造成混淆和误认,之所以容易区分,是因为两家企业都是知名企业,商品都是驰名商标,而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肯定会先放眼于字号、商标上,更何况笔者觉得双汇的肉粒王包装跟金锣的肉粒多也很相似。

2

王老吉与加多宝因为包装装潢一事一闹就是5年,最终,最高法给出了一张“和牌”,对于这个结果,明眼人都看的出来,在这场官司中没有“赢家”,那么,双汇与金锣这次打的官司同样是包装问题,其结果如何,或许会大相径庭。

事实上,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意识到“知识创造财富”,知识产权保护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然而,在国内食品行业,产品包装同质化严重是不争的事实。在国内快消品行业,所谓的“山寨”可谓举不胜举,比如每年的糖酒会,“长相”一样的产品可以说琳琅满目,摆满了货架;又比如在光明乳业推出常温酸奶莫斯利安后,市场上外包装相似的常温酸奶迅速成长起来。然而,企业只要在同质化的现象中,吸取他人优点,取长补短,产品的品质和创新能够达到消费者认可,产品自然会卖得好,跟随者定会一波接着一波。

3

笔者想说的是,并不是知识产品不重要,而是说,企业应该把精力多放在产品创新研发上。以联想、腾讯等企业来说,取长补短的借鉴是一种迅速抢占市场和用户的战术,而且,这种借鉴也不是完全照搬,他们都是依据企业特点、国内市场和用户本身进行适合化创新,为用户提供更高阶的产品;再来说说金锣与双汇包装相似事件,两方产品虽外包装相似,但将两者放在一起,消费者还是会清楚地进行区分,不会引起混淆产生误认,试问,一个因为偏爱金锣“波罗米亚”火腿肠口味的忠实用户会因为外包装相似错买了双汇的产品吗?所以说,如果企业因为竞品的外包装与自己的相近就都去打官司,而不是把精力放在产品创新研发上,最终会失去核心竞争力,从而失去更多顾客。

另外,笔者也希望国内更多的企业要有世界的眼光,把目光聚焦国际市场,国家要的是企业做大做强,走出国门成为世界级的品牌,而非窝在“家里”斗来斗去。食品行业,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麦当劳与肯德基,都是同质化的企业,它们的成功并没有靠官司打来的天下,同样在制造业,奔驰与宝马亦如此。

世界那么大,走出去更精彩。国家提出“一带一路”倡议,这为我们优秀的企业走出去打开了一扇大门,我们的行业龙头企业应该抓住历史机遇,在世界的舞台上走出自己的一片天地,那才是王道。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