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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新语”月饼包装礼盒惹事 企业侵犯他人著作权被判令赔偿

发布日期:2017-09-11  来源:人民网   浏览次数:2115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网讯 中秋临近,正是沪上各家月饼企业销售旺季,但有一家企业的月饼包装礼盒惹上了官司——“BreadTalk 面包新语”因2016年度月饼套装外包装礼盒及手提袋侵害了他人著作权而被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审确认侵权行为成立,判令相关两被告在《新民晚报》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人民币27万元。

  2016年3月,“BreadTalk 面包新语”因月饼销售需要没计、制作外包装礼盒及手提袋。持有“BreadTalk 面包新语”品牌的上海新语面包食品有限公司希望上海锦恒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设计中秋月饼——“品月”套装的包装礼盒,以及其他共计5款月饼外包装礼盒和配套手提袋。

  锦恒公司自行反复设计,并先后提供3组设计方案供新语面包公司选择。在设计礼盒的同时,新语面包公司向锦恒公司提供了礼盒的生产数量,并希望通过邮件对礼盒的制作进行报价,原告报价后,被告新语面包公司再无反馈信息。

  一段时间后,原告发现,“Breadlk面包新语”品牌销售的5款月饼套装使用的外包装礼盒(包括中秋月饼——“品月”套装礼盒在内)与原告最后一次提交给被告新语面包公司的设计稿完全相同。根据月饼礼盒上标注的信息,涉案中秋月饼——“品月”套装由被告上海新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生产、被告新语面包公司进行实际分销。

  原告认为其独立完成了5款外包装礼盒及配套手提袋设计,该礼盒及手提袋的外观具有美感,属于美术作品和模型作品。被告新语面包公司虽通过电话要求原告设计包括5款外包装礼盒及配套手提袋,但未与原告协商确认该著作权的归属,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原告系涉案月饼套装外包装礼盒的著作权人。被告新语面包公司在未取得原告授权的情况下,将原告的作品用于包装中秋月饼——“品月”套装,并将该套装进行生产、销售,同时被告新语餐饮公司进行实际分销,两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了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由此,将“BreadTalk 面包新语”品牌相涉的两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已完成其2016年度的月饼生产销售商业活动,获得巨额的商业利润,涉案产品销售范围遍及全国主要城币,销售数量巨大,涉案产品的外包装严重侵犯原告包含署名权在内的诸多著作权利,被告应当承担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的侵权民事责任。对原告要求被告在知名媒体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的诉求予以支持。

  原告代理人、上海市新文汇律师事务所富敏荣律师认为,本案折射出相关侵权的违法成本很低,导致一些企业漠视他人劳动成果、特别是知识产权劳动成果。本案违法企业获得了巨额的商业利润,但相应赔偿金额较低,容易造成侵权行为肆无忌惮。他建议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执法,形成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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