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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15日 江西开展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飞行检查

发布日期:2017-09-12  来源:中国江西网   浏览次数:2363

全媒体记者汪清林、实习生陈学硕报道:日前,南昌部分幼儿园出现幼儿食物中毒情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网讯 全媒体记者汪清林、实习生陈学硕报道:日前,南昌部分幼儿园出现幼儿食物中毒情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严厉查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9月11日,省食药监局下发《关于开展秋季全省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飞行检查的通知》,于11日至15日,组织开展全省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飞行检查。

  省食药监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查覆盖11个设区市和6个省直管试点县(市)的学校(含幼儿园)食堂、为学校(含幼儿园)配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内外餐饮服务单位,全省不少于66家,具体检查对象名单由省食药监局确定。

  对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校内外餐饮服务单位和为学校(含幼儿园)配餐的食品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情况进行突检。重点查处以下十种违法违规行为: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出租出借转让许可经营行为;从非法渠道采购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不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行为;防蝇防虫防鼠、食品冷藏冷冻、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不能满足食品加工经营需要的行为;滥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使用亚硝酸盐和其他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加工制作食品行为;不按规定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行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不持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上岗行为;采取配餐供餐方式的学校不按规定订餐、不按规定对订购食品进行查验的行为;为学校配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不按规定当餐加工,不按规定进行食品运输、分装和贮存的行为;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排查整治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以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内社会餐饮单位和食品销售单位、校园周边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以及校外托管机构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排查整治主体资格、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加工经营行为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取证,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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