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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兰州餐饮企业要求全部“气改电”

发布日期:2012-12-01  来源:西部商报   浏览次数:10083

导读:昨日下午,兰州市工商局召开工商系统火锅店“气改电”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会议,该局制定《全市工商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特别是火锅店全部停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瓶装天然气,改用电磁炉等安全可靠清洁能源,对不符合要求的餐饮企业全部进行“气改电”改造。

中国食品网讯

  昨日下午,兰州市工商局召开工商系统火锅店“气改电”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会议,该局制定《全市工商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全市工商系统从12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集中一个月的时间使兰州市餐饮行业,特别是火锅店全部停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瓶装天然气,改用电磁炉等安全可靠清洁能源,对不符合要求的餐饮企业全部进行“气改电”改造。

  据了解,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从12月1日开始截至12月31日结束,集中一个月的时间使兰州市餐饮行业特别是火锅店全部停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瓶装天然气,改用电磁炉等安全可靠清洁能源,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其中在第一调查摸底阶段(12月1日~12月5日),工商系统将对全市范围内的火锅店、宾馆、酒店、烧烤店、开锅羊肉店、小肥牛(羊)店、麻辣烫店等餐饮场所就餐区(前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情况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第二阶段(12月6日~12月20日)进行集中整改,对摸清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直接面对消费者进行加热加工的火锅店督促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餐饮企业全部进行“气改电”改造。在第三阶段(12月20日~12月26日),兰州市工商局对检查中发现的还未进行“气改电”的餐饮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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