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质监局了解到,该局已经成立调查组进驻可口可乐查明事实真相。
记者从山西省质监局了解到,该局已经成立调查组进驻可口可乐查明事实真相。山西省质监局局长常高才20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回应社会的关切,查清媒体质疑的有关问题,该局于4月19日成立调查组,进驻可口可乐(山西)饮料有限公司,了解相关情况,监察企业安全管理。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20日公布了抽样送检的标注生产日期为20120204芬达(橙味汽水)检验数据。其游离余氯项目的实测值为0.0046mg/L,低于国家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的0.005mg/L限量值。
针对此前受检批次中缺少2月4日产品的问题,常高才说,可口可乐(山西)2月4日上午9时30分到2月5日凌晨2时33分,只开通了一条生产线,连续生产了同一批次规格为500ml的芬达(橙味汽水)。生产线上的自动喷码机按自然时间对同一批次产品分别标注为2月4日和2月5日。生产日期标注为2月4日的芬达(橙味汽水),实际上与生产日期标注为2月5日的属于同一批次产品。
常高才说,山西省质监局于4月19号下午从市场上找到20120204芬达(橙味汽水)(500ml),当即送检,经过检验人员的努力,于4月20日4点左右出了结果,并在山西省质监局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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